省高级人民法院缪蒂生副院长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

  2002年12月16日下午,我校人文学院法律系与江宁校区学工部在江宁校区联合举办了缪蒂生同志兼职教授受聘仪式暨学术报告会。先由校长姜弘道教授授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缪蒂生同志为我校兼职教授称号并亲手颁发聘书。接下来,缪教授做了题为“中国的司法改革与法学教育”的学术报告,广大师生反响强烈。
  缪蒂生教授长期从事审判实践,历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执行庭庭长、办公室主任,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缪蒂生教授既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又有很深的法学造诣,是我省为数不多的专家型资深法官。他的到来将为我校法学学科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动力。
(文字供稿:人文学院法学系 图片供稿:校长办公室)